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,離婚對我們來說,是最明智的選擇,反正也沒小孩的拖累。我說出離婚這兩個字後的第三天,我們就去街道把這事給辦了。
她是我大學同學,我們談了三年戀愛,在一起又過了三年。
只是有一個問題,離婚之後,在她還沒找到新住所之前,我們還得住一起。
自己想想都覺得搞笑,談戀愛的時候,我們特純潔,雖然彼此之間不止於牽手擁抱,但是同住這樣的事情,壓根沒敢嘗試過。沒想到現在離婚了,倒趕了趟新潮。
一室一廳的房子,兩個不再是夫妻的男女住在一起,特別彆扭。
第一個晚上,我拿了一套臥具鋪在沙發上。